關于2007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
京房公積金管委會〔2007〕1號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批準,現就北京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基本繳存比例8%,有條件的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可適當提高,最高不超過12%。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的繳存額上限按照2006年職工月均工資的300%,分別乘以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確定。按照北京市統計局公布數據,2007住房公積金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是:3008×3×12%×2=2166元(四舍五入)。原則上不得突破住房公積金繳存額上限。
三、授權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單位住房公積金緩繳、降低繳存比例申請,并向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