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失業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258號)規定了,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ㄒ唬┌凑找幎▍⒓邮I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ǘ┓且虮救艘庠钢袛嗑蜆I的;
?。ㄈ┮艳k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哪些人員可到勞動部門辦理失業登記
年滿16周歲至男不滿60周歲,女不滿50周歲,并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具有北京市城鎮戶口,身體健康,有勞動能力,要求就業的失業人員,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科辦理失業登記,領?。骸侗本┦谐擎偞龢I人員求職證》。殘疾人不辦理失業登記。
北京市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
失業人員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鎮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并從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持《身份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及《求職證》,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因病不能親自領取的,可委托親屬持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領取證》、《求職證》、《身份證》、醫院診斷證明和代領人的《身份證》代為領取。
外埠城鎮戶口人員失業保險金申領辦法
用人單位與外省市城鎮職工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時,應持《社會保險登記證》、《北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花名冊》、使用外省市人員的證明和《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到參統的社保中心辦理繳納失業保險費轉移或者一次性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對繼續在本市就業的,開具《北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證明》;失業的,按照本市城鎮失業人員的標準,將失業保險金通過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與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關系后回原籍的,由參統的社保中心將其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隨失業保險關系一并劃轉到戶口所在地區縣以上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到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保險金。
農民合同制工人申領失業保險待遇
一、申領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本單位已繳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持下列材料到參統的區、縣社保中心核定,并辦理本單位領取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手續: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使用農村勞動力的證明、《北京市外來人員就業證》;
3.《用人單位招用本市農村勞動力花名冊》和《北京市繳納失業保險費人員花名冊》;
4.《農民合同制職工和外埠城鎮人員失業保險待遇申領匯總表》、《外埠城鎮人員和農民合同制職工失業保險待遇申領明細表》。
經社保中心核準后,將農民合同制工人的生活補助費統一撥付給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本人。
在什么情況下停發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發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或者辦理了就業登記的;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屆滿的;
3.應征服兵役的;
4.考入中等以上??茖W校的;
5.移居境外的;
6.達到退休年齡的;
7.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8.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機構介紹工作的;
9.連續兩個月無故不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