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養老保險未繳足年限可延期繳費
對于北京市參保較晚,養老保險未繳滿規定年限15年的,相關人員今后可以延期繳納養老保險費,從而能夠按月領取養老金,而無需一次性領回以前繳納的保費了。2008年2月2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透露了這一消息。
2008年2月2日,在勞動保障部領導視察市勞動保障局時,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本市城鎮戶口,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當其達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但未達到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北京市將出臺允許這些超齡人員繼續繳費的政策。
北京市規定這些人員在退休后將可自愿把檔案轉到職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由自己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以達到繳費年限要求,并享受到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本市近期將公布該政策細節。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后,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但不少市民因參保較晚或中斷繳費等各種原因,到了規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北京市對這部分參保市民采取一次性返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資金(儲存額和一次性補償金)的措施。
2008年2月2日,在勞動保障部領導視察市勞動保障局時,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本市城鎮戶口,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當其達到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但未達到基本養老保險規定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北京市將出臺允許這些超齡人員繼續繳費的政策。
北京市規定這些人員在退休后將可自愿把檔案轉到職介中心或人才中心,由自己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以達到繳費年限要求,并享受到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本市近期將公布該政策細節。
根據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上,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后,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但不少市民因參保較晚或中斷繳費等各種原因,到了規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夠。北京市對這部分參保市民采取一次性返還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內資金(儲存額和一次性補償金)的措施。